本中心由行政院縮短城鄉數位落差計劃經由教育部規劃執行,中心簡稱橋頭DOC,於96年10月設立於雲林縣麥寮鄉橋頭國小,並於97年01月18日正式揭牌啟用正式對外營運。
數位機會中心設有管理委員會與營運執行單位,管委會由橋頭國小家長會長康正宗先生擔任主委,營運中心由吳校長清池擔任召集人、執行長蔡昆明與營運管理團隊共同服務本鄉民眾。
本中心目前有20部電腦設備,自96年11月出平日可供本鄉社區民眾免費上網使用,並為不同年齡曾者提供多種資訊電腦課程如:電腦基礎初進班、網際網路與個人部落格班、簡報與文書處理、EXCEL試算表等不同免費課程提供本鄉社區民眾資訊學習,竭誠歡迎本鄉社區民眾多加善用。
 
  營運管理組織
  機會中心開放時間
 
  日期  
    時間
星期日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上午

休館
(電腦維修及養護時期)
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下午 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課後輔導 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課後輔導
晚間 電腦研習課 電腦研習課 電腦研習課 電腦研習課 電腦研習課 電腦研習課
  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a. 數位中心內應保持寧靜與整潔,禁止有吸煙、吃零食、聊天、睡覺等違反公共秩序之行為。
  b. 進入數位中心使用設備,需填寫「設備使用登記表」。
  c. 數位中心之影片、光碟、電腦軟體只限於中心內借閱,請勿攜出。
  d. 若需租用數位照相機,需填寫「設備租用登記表」,請值班人員簽名後才可租用,並於 3 天內歸還。
  e若需租用場地,應於使用前一個星期提出申請。
  f. 使用場地及各項設備,應盡善良管理人遵守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之
  g. 遵守駐點人員之規範。
 
 
  a. 違背政府法令規章及政策者。
  b. 妨害社會善善良風俗或公共安全者。
  c. 活動項目顯有影響安寧或已影響安寧,經勸導制止無效者。
  d. 毀損建築設備或有毀損之虞者。
  e 不遵守駐點人員之規範。
 
 
  a. 使用者有保護設備不受惡意破壞的權利及義務。
  b. 桌面電腦及桌椅設備:請維護清潔並小心使用,若有故障情形可請管理人員或志工協助排除後再行使用。
  c. 電腦的鍵盤及滑鼠是消耗品,請儘量使用,螢幕本身不會壞,但是受到外力的推擠,還是可能損壞,因此請小心使用
  d. 主機本身不會壞,但是長期(一星期)不使用,或沾染飲料,都可能造成內部線路故障,不能開機的情況,故請勿攜帶食物進入。
  e 若重開機仍無法排除,管理人員或志工協助排除後再行使用,不可自行拆解、修理或重灌。
  f.若遇到無法上網情形,請馬上反應給管理人員或志工。
  g. 不可隨意上網下載非法軟體。
  財務管理辦法
 
  a. 學校成立專用帳戶代為管理
  b. 經費來源:
(1)由電腦訓練課程酌收適當費用,做為 DOC 營運經費。
(2)搭配專案計畫申請。
  c. 於專案期間召開管理委員會至少一次,報告本專案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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